“塔城地区正处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起步阶段,从一开始就需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依法规范口岸经济秩序,筑牢国门安全防线。该案在塔城的成功办理,给我们更多的是警醒和启示......”塔城地区检察分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陈书亚在庭审中发表公诉意见。
为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抓实“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提升检察官出庭履职能力,切实提高出庭公诉质量,提升案件办理质效。4月3日,塔城地区检察分院就被告人陈某等人涉嫌走私普通货物案举行今年首个一审公诉案件庭审观摩评议活动。分院指派陈书亚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分院及部分基层院刑事检察业务骨干30余人现场观摩案件庭审。本次庭审评议活动还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参与,主动接受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
实战练兵,“零距离”庭审观摩
庭审现场,公诉人把握庭审整体节奏,紧紧围绕起诉时指控的犯罪事实,就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等进行有针对性地讯问,并就控辩双方争议的问题结合多媒体示证方式进行举证质证,有力指控了犯罪事实。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结合法庭调查情况,充分发表公诉意见,与辩护人就共同犯罪中法律适用、作用大小、量刑情节等问题进行充分辩论。同时,公诉人通过发表公诉意见深刻剖析了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性质、法律责任及社会危害性,阐明该案的警示意义。整个庭审过程张弛有度,取得良好庭审效果。
务求实效,“点穴式”评议交流
庭审结束后,评议人员围绕法律文书制作、庭前准备、法庭调查和履行诉讼监督职能等方面进行了点评。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听庭评议活动予以充分肯定,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通过此次观摩评议活动,不仅促使公诉人出庭水平的提升,也有力发挥了优秀检察人员“传帮带”作用,达到了互相交流、共同进步的目的。下一步,塔城地区检察分院将以此次观摩庭审为契机,继续发挥院领导“头雁”引领示范作用,促进“观摩+评议”可持续、规范化,激发检察人员“学在深处、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共同推动塔城地区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