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人民检察院立即向有关部门送达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对侵占、损坏公共场所、城市道路范围内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理,加强维护管理,并对盲道缺失、设施不合理的现象逐一登记造册,进行增设改道;对占用盲道问题,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确保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
“无障碍环境建设在解决相关设施‘有没有’的同时,也要着手解决‘好不好’的问题。”乌苏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关注特殊人群利益,通过常态化监督促进无障碍设施的规范建设和管理,主动加强与城市管理、住建、残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形成无障碍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合力,传递司法温情。
下一步,乌苏市人民检察院将积极探索完善社会参与支持公益诉讼工作机制,研究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建立公益诉讼观察员等制度,努力拓宽公益诉讼线索来源渠道,守护公益,着眼长效,巩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