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位于亚欧大陆腹地,有水则为绿洲,无水则为荒漠。在新疆,构建科学合理的水资源开发利用体系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路径。但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部分地区无序超采水资源行为不断发生,地下水位下降明显。检察机关如何担当作为,做好保护水生态这篇“大文章”?阿克苏地区两级检察院积极探索,以地下水资源保护类案监督为切入点,研发“地下水资源保护(农业灌溉领域)类案监督模型”,开展监督专项活动,督促有关部门依法打击非法取水、非法开荒、长期恶意拖欠水资源费等违法行为,及时挽回国有资产6.3亿元,有效保护了辖区水资源生态环境。
揭开地下水资源“渗漏”真相
库车市是阿克苏地区的东大门,气候干旱,适宜种植棉花等经济作物,辖区耕地170万余亩,农业用水占用水总量的94.7%。数据显示,库车地下水位由10年前的50米下降至280米,地下水资源“漏了”。
我国对地下水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使取水量与可开采量、开发利用规划相适应。2019年9月23日,库车市人民政府出台《库车市地下水农业灌溉水费征收方案》,开始收取地下水资源费,并追缴2018年、2019年度的地下水资源费。水利部门与各乡镇成立地下水资源费催收小组,推进地下水资源费催收工作。
同年3月,库车市检察院接到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线索:某乡镇棉花种植户张某、王某等人存在不合理开荒、私打水井、过度抽取地下水、大水漫灌的行为。
办案检察官立即开展线索摸排。通过梳理各类线索信息,比对水利局用水许可数据、水务集团计量设施安装数据,分析表间关系,发现张某、王某等人存在未取得取水许可、私自抽取地下水的违法行为,3年欠缴地下水资源费100万余元。
“自己的地,自己打的井,为什么要交水费?”种植户普遍认为私打水井、随意开采地下水、不缴纳地下水资源费“合情合理”。
“办案过程中,我们发现种植户法律意识淡薄,违法取、用水而不自知,行业主管单位和乡镇政府履职不到位,导致地下水资源费征收不及时,国有财产蒙受损失。”办案检察官介绍。
2020年6月,库车市检察院召开诉前碰头会,向水利部门、某镇人民政府通报了张某、王某等人非法取水、拖欠水资源费相关情况,共同磋商追缴水资源费相关办法和措施。
会后,库车市检察院监督水利部门、某镇人民政府认真履职,按照分期分次缴纳拖欠费用措施,及时清缴张某、王某等人拖欠的水资源费。至当年11月底,棉花采收完,张某、王某等人已分批次缴清拖欠的地下水资源费100万余元。
张某等人欠缴地下水资源费并非个案,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发现其他乡镇棉花种植户也存在私采滥用、破坏地下水资源的违法行为,顺着这条线索,一点点揭开地下水资源“渗漏”真相。随着调查的深入,办案检察官发现,种植户违规私自打井,直接抽取地下水,实际用水量十分惊人,却抗拒安装甚至恶意损坏计量设施,导致用水量难以精确计算,以“二包、三包户”为由,拒绝缴纳地下水资源费等违法问题较为明显,规范水资源管理、保护地下水资源、收回国有财产刻不容缓。
海量违法线索“召唤”大数据运用
库车市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魏江波介绍,该院在开展地下水资源保护调查工作中,并没有止步于追回欠缴水资源费的个案,而是针对违法行为给生态环境和国有财产造成的严重损失开展类案监督。“我们积极稳妥推进‘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模式,办案成效和治理成果得到了库车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认可。”魏江波说。
该院及时与水利部门、农业部门、乡镇政府、供水企业对接,专门就地下水资源费欠缴问题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形成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证据调取的配合协作机制。在此基础上,迅速跨部门抽调专人组建办案团队,组织开展地下水资源费追缴专项行动,印发《库车市地下水费征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地下水资源长效监管机制。
类案监督之路并非一帆风顺,摆在眼前的问题是,收多少水费、如何收?因缺少具体数据支撑,摸清底数成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关键。
2020年6月29日,库车市检察院分别向水利部门和14个乡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水利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分组、分步摸清各乡镇欠缴水资源费的底数及水资源费征收的基本情况。随后,库车市检察院对全市各乡镇分组分批次进行全覆盖实地走访。
种植户对水费追缴工作存在抵触情绪,是横亘在调查取证工作中的“拦路虎”。“生硬地跟种植户讲解水资源费征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是不够的,只有倾听他们的心声,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才能有效化解他们心中的疑虑。”库车市检察院党组成员胡海燕分管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她看来,打消种植户的顾虑,必须耐心做好释法说理工作。
库车市检察院办案团队分组跟进,到各乡镇开动员大会,现场宣讲、答疑解惑,积极协调解决种植户提出的合情合理合法诉求,并从种植户存在的实际困难出发,提出切实可行的水资源费缴纳方案,为后期水资源费追缴工作“铺路搭桥”。
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稳步向前推进。库车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依法调取全市各乡镇所有种植户(企业)基本信息、种植户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机电井数据、非法开荒、非法占用农业用地、地下水资源费征收数据,通过梳理对比发现,全市2100家种植户普遍存在非法取水、私自打井灌溉,未缴纳或未规范缴纳地下水资源费等违法行为。
海量线索汇集,如何将这些线索分类识别、对应核算相关水资源费是个难题。“相关数据来源分散、涉案种植户数量多、水资源费损失金额巨大,使用传统方法办理该案存在较大困难。”魏江波说。
此后近两年的时间里,库车市检察院利用技术手段,对各种数据表建立表间关系,进行表与表间比对分析,建立地下水资源保护初级模型,督促责任单位追缴拖欠的水资源费5亿余元,推动水利部门新装井电双控设备5094个。
追回国有财产损失六亿余元
2022年6月,该院将相关情况上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分院(下称“阿克苏地区检察分院”)后,引起阿克苏地区检察分院高度重视。综合分析研判地下水资源费追缴工作遇到的阻力后,决定以检察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通过研发类案监督模型,实现线索智能分析,推动地下水资源保护专项治理。
2022年7月,由阿克苏地区检察分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孟令胜带队,“建模”小组技术骨干赴浙江省多地调研学习,最终确定“建模”方案。
“从浙江回来后,我们开始搭建平台,前期导入库车市检察院提供的数据,此项工作简单,但模型搭建比较费力耗时。”阿克苏地区检察分院技术处处长张鹏是“建模”技术团队的主力,他告诉记者,通过解析个案、梳理要素,找出类案中的共同点,逐条分析各要素间的逻辑关系,将检察官办案思路与技术相融合,制定思维导图,依托“阿克苏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经反复调试,研发出“地下水资源保护(农业灌溉领域)监督模型”。
技术人员运用该模型将库车市取水许可(机电井)数据、库车市地下水资源费缴纳情况数据、库车市机电井计量设施安装情况数据与库车市在用机电井实际数量进行碰撞对比,分析出种植面积比承包面积大的人员线索表、未安装机电计量设施单位线索表、违法取水线索表、未缴纳地下水资源费的单位线索表等结果。对大数据模型分析线索进一步核查后,发现非法取水、未安装计量设施、偷逃、拖欠水资源费等违法行为的问题线索1000余条。
今年1月,库车市检察院将通过大数据平台测算得到的结果图表发往各专项行动小组,督促各单位按照分工依法追缴地下水资源费。经过半年多的努力,库车市检察院督促责任单位追缴拖欠的地下水资源费1.3亿余元。
有了库车市的成功经验,今年5月,阿克苏在全区范围内推广运用检察大数据,开展地下水资源保护专项工作,实现智能化应用。截至目前,发现违法取水、未安装计量设施、偷逃、拖欠水资源费等违法行为问题线索1229条,其中骗取2022年棉花补贴金的线索已移相关部门办理。
张鹏介绍,只需一次数据输入,便可多方生成图表。每一类线索碰撞路线,都能精准比对出哪些种植户违法取水、无计量器具私采水、瞒报谎报棉花种植亩数骗领棉花补贴,同时算出追缴费用。权威数据让违法取用水的种植户无逃避缴费的借口。
“依托检察大数据平台,库车市已全数追回欠缴的水资源费。如今,依法取水、依法用水、依法缴费的法律意识深入人心,这是阿克苏地区两级检察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部署和自治区检察院工作要求,发扬‘柯柯牙精神’,以检察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助力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孟令胜表示。

来源:新疆法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